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

不應該結婚的人結了婚的下場會是?

跟你在一起的那人日子過的不快活,你自己也不快活,你還要時不時被提醒就是你令本來快活得不得了的那人不快活! 那好吧,就推倒重來,當沒有開始過好了吧? 對不起,門都沒有。 有兒有女,你要分開那有這麼容易? 就在這種互相折磨不死不活的狀態下,你過完了你的下下半生。

又或是,在某個半死不活的日子裡,你遇上了另一個不應該遇上的女人,不用太多的理由你便與她勾搭起來。但世上沒有不會被揭發的婚外情,偷情的好日子過了不多久便會出事,老婆吵著要離婚。別以為這是求仁得仁,這樣情況下離婚,成不成事最後都會化成一場惡夢! 你下半生將會是活在地獄一般。好了、好了,就算你真那麼走運,婚外情未有曝光,你那情人/二奶/小三終究會不滿現狀,力求成為你正印。萬事休矣,在兩個女人的折磨下,你的下半生還是地獄。

你覺的煩透了! 想動刀子/上吊/ 跳樓,他媽的跟這一切來個了斷!  對不起,死前你會想起你背著的一連串責任並不因你走了而一了百了。父母呀、兄弟呀、子女呀通通都還在。未供完的房貸怎麼辦? 你走了,保險金一時未到你老婆手,可你死了有一連串的錢要花呀,你那沒有一分錢存蓄的老婆要怎辦? 你死不了。 死了也是鬱鬱而終,解脫不了。

認了吧,你本來就該安安份份自個兒過日子,死了也不連累人。你要不知好歹走去結婚,悲劇是注定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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